湖北今年"账本"晒得更充分 三公经费预算再减1.4亿
经济下行压力环境下,如何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到刀刃上?昨日,湖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省两会审议和讨论。今年省级预算进一步突出了保障重点,优化了支出结构,将全面保障各类重大改革实施所需资金、落实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政策所需资金、保障教育和科技投入需要、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所需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所需资金。
今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589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7.8亿元,转移性收入预计3431.2亿元。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3588.9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3亿元,转移性支出2754.6亿元。今年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部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11.5亿元教育支出:144.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8.6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4.7亿元农林水支出:69.8亿元保障各类重大改革实施所需资金全面落实省直公车改革所需资金预算草案全面落实了省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所需资金,继续安排60亿元对市县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政策所需资金给予全额补助,预留安排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资金,增加3亿元用于推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2016年,增加1亿元用于加大省对市县临时救助与重特大疾病救助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按平均8500元/例的标准,足额保障全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所需资金。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预留3亿元用于对市县给予补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每县补助150万元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增加5.4亿元,按照国家政策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财政继续按每个县15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进一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完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制度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提至每人每月500元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安排1.5亿元用于统一城乡特别扶助金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对女方年满49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户发放1万元一次性抚慰金;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续费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所需资金精准扶贫转移支付补助投入22亿元继续安排22亿元精准扶贫转移支付补助,对全省220万名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按人年均1000元的标准落实补助资金。保障教育投入需要农村教师年人均补助标准提至3.5万元全面保障教育和科技投入需要,增加6亿元用于提高省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提前实现国家规定的政策目标。增加2.5亿元用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省级统招统派制度,将省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万元(艰苦边远地区3.5万元)提高到3.5万元(艰苦边远地区4万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铁公机”基建项目投入50亿元省级预算安排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资金20亿元,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使用。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资本金50亿元,用于加快推进机场、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大亮点今年“晒账本”尺度更大报审表格比去年多一倍今年,省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和全面,“晒账本”的尺度更大。参照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预算的做法,调整完善预算草案体系。2016年省政府向省人代会报送审查的表格,由去年的13张增加到27张。今年报告中,还突出了财政支出政策的内容,并强化了预算刚性约束。细化编报预算后,项级科目已对应到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预算信息公开后,将会推进各部门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今年下降14.4%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以及公车改革的实施,“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减少。根据报告,2016年,各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严格支出政策,省本级包括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0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97060万元减少14002万元,下降14.4%。2016年预算草案显示,在省本级基本支出预算中,“三公”经费的预算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用3137万元、公务接待费15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08万元。财政转移支付“钱随人走”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社会福利“十三五”期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全省将实现500万非城镇居民落户城镇。为了实现新进城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我省将逐步建立“钱随人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报告,2016年,我省将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将建筑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记者陈凌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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