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好坏随时告诉公众 政协委员呼吁建这个透明平台
长江网1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王雪)2017年,湖北在全国率先推出省级层面河长制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以此推进湖北省内河流、湖泊保护。
省政协委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端有认为,推行河湖长制对建立武汉大都市区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共抓长江、汉江、梁子湖等生态治理和保护有着重要意义。“河流、湖泊的治理往往会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因此在共抓保护和治理中,要打破行政区域、部门界限”,李端有说,河湖长制则很好地破解了这一问题。
如何能保证河湖长制深入推进,促进武汉大都市区的河湖治理和保护?李端有说,要建立水体保护的统一信息平台,将河流、湖泊的空间地理信息及河湖长制的行政信息统一纳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治理、保护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要考虑建立武汉大都市区内的河湖治理考核机制,规范治理和考评标准,才能让水质逐步改善。
另外,李端有表示在共抓河湖保护过程中,武汉大都市区必须统筹考虑区域内城市的产业布局以及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好区域内生产、发展及环保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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