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华元、李国璋:高质量推进立法进程,解决“九龙治水”困境
全国人大代表陈华元。 特派记者 任勇 摄
全国人大代表李国璋 资料图片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10日讯(特派记者汪文汉 宋磊) 备受关注的长江大保护,再获国家层面的重手力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9日举行的记者会上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长江保护法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并将其纳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消息传出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展开热议,其中部分代表委员通过长江日报发表见解,认为国家层面立法对于长江大保护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以立法引导、促进和规范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举国关注的重大议题。”湖北省代表团全体会议上,陈华元、李国璋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加速度、高质量推进《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长江经济带面积虽只占全国的21%,但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40%以上,环保已成为一个全局性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三局董事长陈华元说,立法保护长江已经刻不容缓。
他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解决长江流域保护面临的诸多问题,切实优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就需要通过立法完成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打破行政分割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阻隔,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环境保护机制,鼓励绿色产业发展、激发企业环保动力,促进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和动力变革,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行不悖、相互促进。
他还表示,目前长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建议在立法中强调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通过增强环境治理、修复能力,提振长江沿岸经济活力。他还建议《长江保护法》中规范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统筹各部门和社会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创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基金制度;创新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拓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资金来源,特别是支持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落地;设置配套产业园,对相关企业实行集约化管理,探索环保产业的市场化与可持续性等。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国璋说,《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应注重质量、提高效能,他建议:用法律加强长江水质、土壤、大气、森林等不同方面保护的协同,解决管理碎片化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九龙治水”困境;用统一法律、统一标准统筹管理地方船舶,对造成污染的船舶严格整治;通过立法完善长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依法划定长江经济带建设区域,用法律保障在长江大保护的前提下,高质量建设长江,“通过一部法律把长江建成繁荣、幸福、美丽之江。”
【编辑:符樱】
(作者:汪文汉 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