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专门设置“冷静期”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7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涂莉)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正在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秦慕萍在法院工作报告中透露,对离婚案件,专门设置“冷静期”。
全市法院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密切关注交通、医疗等领域民生诉求,审结案件9631件。积极应对宏观调控下房地产纠纷激增态势,审结房屋买卖案件8201件。
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促进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家庭关系心理疏导、家事审判联席会议、离婚案件“冷静期”及判后回访等制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126件。
编辑: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