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19年1月7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9-01-08 05:59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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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又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结果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00.24亿元,为预算的100.3%,比2017年同口径(下同)增长9.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8.7亿元(包含各区收入,不包含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为预算的100.9%,增长1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9.31亿元,为预算的96.6%,增长12.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786.1亿元(包含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不包含各区收入)。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21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7.5%;上级返还性收入140.56亿元,转移支付收入276.7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79.4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5.74亿元,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41亿元,上年结转38.9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786.1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5.34亿元,为预算的92.5%,增长10.1%;对下级返还性和转移支付支出346.4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9.9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65.5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2.5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2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99亿元。收支平衡。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895.57亿元(不包含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为预算的102.7%,增长29.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82.11亿元,为预算的93.1%,增长31.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61.52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58.93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5.9%;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7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89.6亿元,调入资金19.36亿元,上年结转85.8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861.52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81.71亿元,为预算的81.2%,下降11.7%,主要是按审计整改要求将市列区用的中心城区土地支出改为对区转移支付;对区转移支付支出571.3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2.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86亿元,调出资金117.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82亿元。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97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亿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12.8%;上年结转2.1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0.3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97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2亿元,为预算的96.4%,增长47.3%;调出资金1.4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73亿元。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4.38亿元,为预算的106.9%,同口径增长15.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3.01亿元,为预算的106.7%,同口径增长17.1%。2018年当期收支结余21.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54.9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49.98亿元,控制在2018年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714.4亿元的额度之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48.1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01.8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建设“三化”大武汉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不够稳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有待加强,少数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部分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够规范,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安排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实现3132.26亿元,比2018年增长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实现1650.99亿元,增长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71.22亿元,增长12.5%。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实现2161.69亿元,增长1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38.42亿元,增长7.5%。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内。预算执行中如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依法进行相应调整。
  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48.24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实现475.55亿元,增长6.6%;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417.3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18.32亿元,调入资金289.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65亿元,上年结转19.9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848.24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40.98亿元,增长11.3%;对各区返还性支出69.53亿元,转移支付支出285.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62.8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9.34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具体项目安排情况市财政局在预算草案中进行了说明。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59.9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实现1576.06亿元,增长16%;调入资金20.4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9.8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4.01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9.5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859.9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226.63亿元,增长13.4%;对区转移支付支出537.85亿元,调出资金7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20.48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71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8亿元,增长6.4%;上年结转收入0.7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71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1亿元,下降14.3%,主要是上年拨付“三供一业”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1.6亿元,形成较高支出基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1.56亿元,增长3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76.37亿元,增长30.2%。2019年预期当年结余75.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0.0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符合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绩效责任约束,为推进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预算安排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
  三、关于完成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建议
  2019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经济运行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做好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面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着力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引导力度,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功能,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支持保障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成功举办。
  (二)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大改革举措。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以及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全面反映国有企业运营情况,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预算决算报告、草案要重点反映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预算收入编制等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逐步实现各级预算部门和所有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全面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实施《预算法》,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预算编制与支出政策的衔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根据机构改革完成情况,依法做好相关部门预算的批复和变更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持续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
  (五)全面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或者变通办法突破债务限额。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防范债务违约风险。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用好中央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政策,规范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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