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全省试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2020-01-15 03:46 来源: 长江网
调整字体

  长江网讯(记者万勤)14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到,2019年,我省法院全力护航湖北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86431件,结案908076件,法官人均结案194.41件,受案增幅连续4年两位数攀升。

  聚力“打伞断血” 

  判7296人,罚“黑财”25.15亿 

  根据省委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集中力量做好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工作。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59件7296人,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13人,重刑率27%,突出打击重点,审结非法控制长江水域采砂、“地下执法队”暴力拆迁、“村霸”把持基层政权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聚力“打伞破网”“打伞断血”,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78条,审结相关案件55件67人,依法运用财产刑等手段判罚“黑财”25.15亿元。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指引,严格把握黑恶标准,对56件不符合恶势力构成要件的案件依法不予认定。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336件,在全省3次组织集中宣判,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白皮书。

  法护营商环境 

  武汉法院经验全国推广 

  坚持新发展理念,出台20余项审判指导意见,传递释放服务改革发展的司法正能量。

  妥善处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纠纷,审结相关案件146232件,制定审理涉扶贫领域案件指导意见,严惩侵占、挪用扶贫惠农资金等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1659件。

  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定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入罪标准,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0件。联合行政执法部门构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及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新收案件248件,审结157件,实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司法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畅通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加大执行转破产力度,运用重整重组等方式,帮助危困企业通过司法重整获得新生。武汉法院经由府院联动,为资金链断裂的烂尾楼工程融资16.82亿元,使1500余户购房者权益得到保障,该经验被最高法推介。

  司法公平正义 

  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让司法为弱势群体“撑腰”,针对家暴问题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程序,在全省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实现“同命同价”。

  坚持在岁末年初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到位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金、赡养抚养费等6.17亿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16.33万元,为282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济金4480.4万元。

  同时,全省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开展执行攻坚,全省法院执结案件280277件,执行到位金额1118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6820例,限制高消费和乘坐飞机高铁200641人次,司法拘留6955人,追究刑事责任92人。

  【编辑:金鑫】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