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建言:社会治理现代化应从社区开始
市政协委员田祚雄 记者苗剑 摄
长江网1月8日讯(记者唐煜)“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8日,市政协委员、市社科院政法所所长田祚雄建言,社区是社会的基石,社区治理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应从社区开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部署。武汉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田祚雄认为,武汉社区治理抓得早、成效好、品牌亮点多,但存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有关法规执行难度大、社区法治不健全等问题。
“社区现代化治理要遵循安全、秩序、和谐、活力、美好这样的递进位序进行治理。”田祚雄认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从社区开始,要对社区组织进行归位、赋权、赋能。如借鉴外地经验,要对老旧小区的业委会法人赋予实体地位,物业费缴存业委会账户,由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好坏考评情况支付物业费。同时,要切实加强社区执法大检查,严格执法,严查政策执行大折扣现象,维护法治尊严和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田祚雄说,社区现代化治理不是一蹴而就,要持续推进,要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好需求导向,利用大数据统计发现社区问题突出地方、类型、成因等,深入推进、落细落实。要健全在职党员进社区考评体系,应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活动、贡献等,向其所在单位反馈,并将表现情况纳入党员年度考核和晋升考核等。
【编辑: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