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师范与非公费师范如何选填志愿

2019-06-25 16: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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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提问:我是安徽省的考生,贵校在我省招收10人。19年音乐艺术类招生政策中对录取原则作了详细说明,我通过校考合格,并也通过了规定的生源地以上30分。试问:公费师范与非公费师范填写志愿时,在我省只能选一个填入(今天您校招办答复了叫我两个都填,然后服从)。如果我填了其中一个,我的校考成绩在5名之后,10名之前,请问到时,贵校录取时依旧按规定原则以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吗?如果10人都填公费,按照从高到低录取,后面5人是不是会滑档?还是通排?在调剂到另外的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曾艳梅老师:我校音乐学专业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专业录取时,实行校考排名优先的原则,如安徽志愿填报系统仅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可按照个人意愿在公费和非公费专业中选择一个,并服从专业调剂,如你选择了公费师范专业,但按照校考排名,你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会调剂到音乐学(非公费师范)专业。请注意,一定要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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