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王女士:我是一位正在哺乳期的妈妈,所在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下个月就要关门。请问,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补偿?
律师答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与单位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兼职冒充全职,老板能拒付工资吗?
刘先生:我在暑假中找不到兼职,冒充全职与一酒店签订了劳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老板怕我只是做暑期工的,就在劳动协议里加了一条:如只工作了一个月就不给那个月的工资。我签字了。如果我做完一个月后,在试用期辞职,应该给我工资吗?那份协议的附加条款有效吗?
律师答疑:只要你工作一天,单位就必须发一天工资。你隐瞒了部分事实而与酒店签订协议,酒店可以单方解除协议,不必向你支付解职的劳动补偿,但必须支付工资。
租用房屋水管爆裂造成损失,
租客该负责吗?
汪小姐:我租住的房子,厨房洗菜盆下面的软管爆裂,厨房、客厅跑水,造成财产损失,责任是由我负还是房主负?
律师答疑:要看水管破裂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你使用不当造成的,应由你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水管老化等原因造成,应由房东自己承担。
(本期答疑律师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武展社区律师刘瑾)
(记者李亦中整理)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版权说明 | 豁免条款 | 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