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漏水致地板泡水 谁承担责任?

2013-08-08 14: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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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对门漏水致我家地板泡水,

  谁承担责任?

  方先生:因下大雨,我家对门淹水了,水从他家大门渗出来,经过楼道的过道渗进我家大门,导致客厅地板被浸泡损坏。请问,这个责任应由对门主人承担还是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

  律师答疑:需要分清过道是谁建的,如果是对门建的,则对门主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开发商建的,则开发商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房屋买卖存在欺诈行为,怎样索赔?

  刘女士:去年4月买的一套房子,其宣传单户型图上次卧房间有一个飘窗;房屋买卖合同回函上的户型图上,次卧同样有一个飘窗。今年7月收房时发现,房子实物次卧并没有飘窗,该如何索赔?

  律师答疑: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已经收房,保存好已经收集的证据,到房管局投诉,请房管局协商调解;如果房管局协商调解无效,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被公司提前辞退可要求什么赔偿?

  刘先生:本人是公司正式员工,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未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上达到辞退的条件,却被公司提前辞退,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律师答疑:如果单位不是参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制定考核标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赔偿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本期答疑律师为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汉俊)

  (记者李亦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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