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房产开发纠纷9年难断曲直 司法调解双方握手言欢
(长江日报 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李文明 实习生赵忱)硚口某压塑件厂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房产开发起纠纷,双方自2004年3月开始,打了长达9年的官司,法院仍难断是非。昨日获悉,汉水桥街司法所介入调解,双方握手言欢。
压塑件厂1997年划转到汉水桥街管辖,1999年8月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2000年开始,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开发事项只针对压塑件厂长熊某一人(熊某被另案处理),致压塑件厂资金出现问题。房地产开发完成后,按照合同,房产开发公司应给压塑件厂4000多平方米的房子,压塑件厂实际只收到2000多平方米房子。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却拿出5张票据,每张票据均有压塑件厂长熊某签字。按照这5张票据结算,压塑件厂反欠房地产开发公司26万余元。
双方互不买账。2004年3月,压塑件厂向硚口区法院提出诉讼。
经3次开庭,7次证据交换,硚口区法院2005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支付压塑件厂296.18万元。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5次开庭,调查、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2008年,市中级法院将本案发回硚口区法院重审,并建议与政府协商解决纠纷。
汉水桥司法所及法院等多方介入调解。日前,双方达成协议,压塑件厂转让余下0.9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支付一笔联合开发费及土地转让费给压塑件厂。纠纷至此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