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探视 抚养费该不该给?

2013-09-10 16: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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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郭先生:我与前妻2010年离婚,3岁的儿子判由女方抚养,我每月承担生活抚养费;判决书明确规定“儿子每月有两次回家探视的具体安排”。但女方对此拒不执行,于是我也拒付抚养费,现在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我支付抚养费。我能否拒付这笔抚养费?

  律师答疑:抚养费你必须支付。女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儿子每月有两次回家探视的具体安排”,不能成为你拒付抚养费的原因,你可以到法院就此起诉女方。

  养女出嫁后未赡养老人

  能否分遗产

  刘先生:自小抚养的养女,出嫁后没给任何赡养费给老人,现在老人去世了,请问她是否具有继承老人财产的资格?

  律师答疑: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了收养关系的,依法具有与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男方父母给男方所购房产

  离婚时如何分割

  王先生:夫妻在结婚时和男方父母一起住,后来因拆迁父母购买了两套房屋,一套房产证写了男方的名字,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的一半,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吗?

  律师答疑: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为男方个人财产。

  (本期答疑律师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郁鸿生) (记者李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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