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劝架摔下楼 司法所调处:双方共赔医疗费

2013-09-10 16: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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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陶福)楼下刘家在楼道煨汤,楼上吴先生在扫自家门口,刘家女儿见状上楼理论,争吵中,七旬王老太上前劝架,不料一脚踏空滚下楼梯受伤。昨日,从江岸区司法局获悉,两位争吵者为冲动共赔医疗费3000元。

  江岸区永清街一小区是旧式6层楼房,家住3楼的刘家,每逢子女回家探望,就会在3楼半处,搁一小煤炉煨汤。今年3月的一个周末,刘爹爹像往常一样在楼道煨汤。

  上午10时许,头晚出差返家的吴先生睡醒后,看见家门口地上布满灰尘,就拿起扫帚打扫。此时,恰逢刘爹爹女儿到家,一看自己家的汤吊子摆在3楼半,4楼却在扫地,灰尘阵阵极易落在汤中,立即上楼理论,并称吴先生是故意弄脏一吊汤。吴先生听她这样说感到委屈,也不甘示弱,于是两人就大吵起来。

  坐在楼下晒太阳的王老太见邻居争吵,就上楼劝架,当吴先生一甩手指着刘女士时,王老太一让,不料一脚踏空滚下楼梯。

  众人急忙将王老太送医,经诊断,王老太摔成轻微脑震荡及几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花费8590元。除医保报销部分外,王老太得自付3000元医疗费,王老太的女儿不服,认为王老太摔伤是因刘吴两家争吵引起,要求两家赔付这笔医疗费。

  但刘女士认为自己并没动手导致老人摔倒,吴先生虽承认是当时一甩手,造成老太摔倒,但也不愿意赔付所有3000元医疗费。

  3家找到永清街司法所调处,办案负责人认为王婆婆的伤由吴先生直接导致,吴先生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刘家在公共区域煨汤,是导致双方产生纠纷的诱因。

  双方听完分析后,明白各自过错,经双方协商,吴先生一次性赔偿医疗费2000元,刘女士赔付1000元。一吊汤引起的纠纷由此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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