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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7轮调解 为洗碗工要回11万元赔偿

2013-11-12 16:47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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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法援律师7轮调解

  为洗碗工要回11万元赔偿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继明 李律 李文明

  硚口区约有20万外来务工人员,区法律援助中心与“8+1”城市圈的英山、大悟、罗田司法部门签订异地协作协议,成立驻汉农民工维权接待站,将法援送到农民工打工地。一年来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3件,提供法律咨询705件,为外地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昨日,记者走进硚口区法援中心,听律师们讲述帮助农民工维权的故事。

  为农民工跑路异地维权

  11月7日上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刚上班,就见一位中年人手拿一张《长江日报》进门,询问一声,径直走进硚口区法律援助大悟县工作站。

  中年人姓张,通过媒体了解到硚口法援中心设立有大悟县工作站,于是找上门来求助。

  张先生2005年来汉,被武汉某公司聘用,直到2012年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当年12月20日,受这家公司劳务派遣,去江西某钢厂工作,修理钢炉时一脚踩空,从高空坠落至炉中,身体多处骨折,经鉴定为9级伤残。

  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常年卧病在床,家中已债台高筑。现在张某伤残,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多次找到公司索要赔偿,但老板说是在江西造成伤残的,与己无关。而钢厂却说你是劳务派遣工,应由原派遣公司负责。

  法援中心立即指派精通工伤赔偿案的大悟籍律师黄华为其代理仲裁。为避免当事人拖着伤残之躯到处跑路,黄律师直接与大悟联系,多方调查取证。目前,该案已进入仲裁程序。

  7轮调解要回工伤赔偿

  “感谢你们,我终于拿回了赔偿款!”收到工伤赔偿款当天,史先生来到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道谢。

  史先生是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下坝村人,2009年7月应聘到武汉某饮食有限公司担任洗碗工。2011年5月29日,在酒店洗菜时,被掉落的汤罐砸中腰部受伤。

  同年7月,经区工会调解,史先生与公司达成协议,后不服协议结果,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将史先生告上法庭,史先生跑到区法援中心求助。

  律师分析案情,认为饮食公司提供的调解协议书存在重大瑕疵:一是内容显失公平;二是调解过程出现程序疏漏。被告申请工伤鉴定后,情势变更,基于新事实,该公司应按工伤鉴定结论进行赔偿,可未予赔偿。

  法援律师接下此案,与公司当事人经过7轮“拉锯式”调解,今年5月4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公司赔偿史先生11万余元。史某受伤2年后,终于拿回应得的工伤赔偿款。

责编: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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