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购房房证未办好离了婚 女方有部分房产权吗?

2013-12-23 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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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为儿子结婚,两老花了半生积蓄,以儿子、媳妇名义买了一套住房。不料,买房才两月,房证还未办下来,儿子与媳妇却因感情不和离婚。昨日,家住新洲老屋湾的余老汉说,这套房产归属成了全家人的心病。

  今年2月初,余老汉和老伴拿出积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为新婚不久的儿子、媳妇在开发区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商品房。买房两个月后,小两口因感情不和,解除婚约。

  想到新买的房子还未办证,当初在购房合同上,是以儿子、媳妇名义购买。于是,两老找到律师,请求撤销房产合同中赠予儿媳的一部分。

  前儿媳闻讯后,坚决反对,并要求两老支付15万元,否则不放弃自己拥有这套房产的部分权利。两老则认为,房子是自己拿出多年积蓄购买,当时将房子赠予他们的前提是“结婚”,况且目前房产证还没办,没有确权。

  你认为女方有权拥有部分房产吗?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揭兴旺)

责编: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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