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通讯员李思)“这一次酒驾,我才知道自由多重要。”昨日,洪山区司法局介绍,在洪山区狮子山街,一次酒驾入刑人员进社区现身说法。
在街道办事处内,可容纳近百人的会议室座无虚席,社区矫正人员周强(化名)正谈自己的经历。今年初,他与朋友聚会,喝下6两酒后,仍开车回家,本以为可以侥幸避开交警检查,不料,刚出酒店,就被查个正着,交警监测,已达醉驾标准,后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讲着切身感受,周强不禁流下眼泪:现在不仅要在社区矫正,5年还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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