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武汉公交30路驾驶员梁海斌:严惩抢夺公交方向盘行为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15日讯(记者王刚 通讯员刘亭)“重庆‘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的教训引人深思;武汉公交车上的‘冷静姐’驾驶员和‘勇敢抱’乘客,也给全国网民留下了深深印记……”1月15日,省人大代表、武汉公交集团公交30路驾驶员梁海斌对长江日报记者说,全社会都应该来关心、关注公共交通安全问题,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司乘共同参与维护公共交通的出行安全,严惩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
省人大代表梁海斌 记者郭良朔 摄
15日,梁海斌讲述了他在岗位上碰到的一件事。一天的晚高峰,他正常开车运营途中,“车上一位30多岁的女乘客带着四五岁小女孩,突然说是有急事要下车,执意要我临时停车开门”。梁海斌当时一直耐心解释:“公交车只能到站停车,谢谢理解与配合.....”但无论怎么解释,该女乘客就是不依不饶乃至破口大骂。“让人欣慰的是,看到这一幕后,当时车上的十余位乘客都是纷纷上前批评、劝阻该女乘客,该女乘客最后也没有继续无理取闹。”
“公交是‘乘客流动的家’,公交运营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维护公交安全运营,同时需要我们公交工作人员和广大乘客的共同参与。”梁海斌介绍,以武汉市为例,目前武汉有常规公交线路500多条,运营车辆9000余辆;公交日均客流量400万人次,年客流量14亿人次。
“安全是最大的服务。手握方向盘,每一位公交驾驶员的责任重大,都应该始终确保运营安全,始终把乘客的平安出行装在心中。”梁海斌同时呼吁,公交驾驶员的安全关系着一车乘客的安全,驾驶员的安全神圣不可侵犯。“每一位乘客都应该做到文明出行、文明乘车,敬畏规则、遵守规则。规矩与规则,是对所有人出行安全的保护。”
“让人振奋的消息接连不断”,梁海斌说。上月27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城市公交生命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湖北省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含更新和新租赁)必须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前装);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现有城市公交车辆(含租赁)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本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正式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行为,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发生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死刑。即便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并规定7种从重处罚的情形。
梁海斌建议,为了大家共同的平安出行与公共安全,希望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公共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编辑: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