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馨、通讯员朱博)1月1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蒋超良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马国强、王瑞连、王玲、周洪宇、王建鸣、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67人,实到6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肖菊华作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草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以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报告,依次表决通过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正式候选人名单,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上述正式候选人名单将提请1月18日下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肖菊华作的各代表团审议讨论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该人选名单草案,提请1月18日下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关于各代表团推荐监票人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1月18日下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秘书长别必雄作的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汉涛作的关于湖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甄建桥作的关于湖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计划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预算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王润涛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付正中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该报告。
以上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两个审查报告及大会议案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的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决定建议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