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爆炸事故调查组会议:严追企业及政府责任
8月4日,国务院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
人民网北京8月4日电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今日,国务院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就事故原因进行了明晰,并确定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事故调查组组长杨栋梁要求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江苏省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组长杨栋梁指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杨栋梁要求,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杨栋梁强调,要汲取血的教训,切实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所有企业不分内外资,不分所有制,不分中央地方,不分大中小,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加快完善粉尘治理相关法规标准,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要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会上,事故调查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开展事故调查提出要求,苏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了事故情况汇报和检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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