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新学期收费标准不变 乱收费学校将追究责任

2016-08-30 07:3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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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嘉 通讯员邹永宁)昨日,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2016年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进行集中公示。与2016年春季开学相比,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根据公示,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为每月每生6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为每月每生500元。小学一、二年级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为每学期75元,三至六年级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为每学期95元,初中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为每学期170元。

  高中阶段,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按示范高中675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470元/生/学期这一标准收费。2015年秋季以后入学的按示范高中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标准收费。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三限”学生,仍按以往标准收费。中职学校学生,普通中等专业学费为2400元/年,紧俏专业学费可上浮30%。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要求,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在责令全额退款的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监督电话:12358、65608435。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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