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收费新标准:幼小初保持不变 高中新生学费涨3成

2016-08-30 07:48 来源: 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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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武汉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公布今秋中小学收费标准——与去年相比,今年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收费标准基本维持不变(如下表),而高中收费则有所上涨,其中省、市示范高中收费涨了225元,一般高中收费涨了160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秋季入学,公办省、市级示范高中的计划生学费为675元,一般公办高中计划生学费为470元。而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示范(重点)高中900元/生·学期,上涨33%,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上涨34%。

  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收费标准依然由学校和教育机构自定,如学费调整,则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教育部门表示,家长若遇乱收费情况,可向物价部门或教育部门投诉。投诉电话:武汉市发改委(市物价局):027-12358;武汉市教育局:027-65608550。

  附:部分收费标准

  幼儿园

  省级示范园600元/生·月

  市级示范园500元/生·月

  一级园300元/生·月

  二级园270元/生·月

  三级园240元/生·月

  小学

  低年级75元(城市)/生·学期

  高年级95元(城市)/生·学期

  初中

  170元(城市)/生·学期(记者董园园 通讯员邹永宁)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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