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在线与网友互动,关于随迁落户,民警这样回复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31日讯(记者孙笑天) 武汉7月11日推出“10项重点举措”,其中对大学生落户政策再次调整,45岁以下专科即可全家落户武汉,配偶和子女随迁不受婚龄和房产限制。7月31日8:30-11:30、15:00-17:30,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通过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在线轮值”,实时回答网民提问,解读最新政策。
互动中,不少网友询问随迁相关问题,均得到了回复。
互动现场。记者齐云 摄
网友“嘉华大厦”:本人已通过大学生落户政策落户武汉,父母的户口能不能随本人迁到武汉?
武汉市公安局回复:如您户口已迁入武汉,您父母可以按照父母投靠子女政策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申报地点为本人户籍所在地。
网友“memoryjj521 ”询问:自己是2017年办理的大学生落户,已经顺利落户到东湖高新区公共户口,想把配偶户口迁移到武汉来,新政策下可以办理吗?
武汉市公安局回复:可以按照夫妻投靠的政策在您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需提供的材料如下: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派出所户籍室窗口领取);2、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为国外签发的,需提供中国驻外领使馆的认证)。
【编辑:金鑫】
(作者:孙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