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工作者要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

2014-09-02 09:0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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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工作者要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

  ——访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赵实

 (光明日报)8月29日,中国文联召开座谈会,老中青艺术家结合工作实践和切身体会积极发言,联名发出倡议书,旗帜鲜明地阐明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念,理直气壮地谴责和批驳了社会上和文艺界个别人的违法行为和不良风气。

  会后,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赵实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文艺工作者要带头讲正气、走正道、树正风。”

  记者:已故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有句名言:“戏比天大。”道出了一位老艺术家对德艺双馨的人生追求。您如何理解艺与德的关系?

  赵实:艺品如人品。德,是文艺工作者立身处世之根。

  每一位文艺工作者都应该自觉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承担起引领文明道德风尚的社会责任。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往往社会知名度、关注度很高,无论是正面形象或是负面行为,社会影响面都很大,因此更应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应该讲正气、走正道、树正风,珍视人民的爱戴、艺术家的荣誉和粉丝的崇拜,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忽视社会责任的错误倾向,自觉抵制黄、赌、毒、黑等违法失德行为,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您认为,核心价值观与文艺创作及文艺作品是什么关系?

  赵实:文艺作品是有思想、有灵魂的。评价一部文艺作品的深度和厚度,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其承载和传递的价值立场。价值立场从根本上决定着文艺作品的思想穿透力和影响力,决定着文艺作品的品质和境界。

  我们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就要善于运用各类文艺形式,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高质量高水平的作品形象地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通过生动感人的故事、形象、表演、语言、旋律、笔墨等丰富多彩的艺术化表达,把先进文化和传统美德,把真善美和正能量传递给广大受众,使他们在感动、感悟的审美过程中获得艺术享受、情感抒发、心灵震撼、思想启迪、道德升华,并转化为精神力量和理想信念。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中国文联是如何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文艺实践和日常工作之中的?

  赵实:我们把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文艺工作者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各项实践,也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出台“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文艺支教、文艺培训、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全面启动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创作活动,努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成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和文艺评论中心,召开系列优秀作品研讨会,有力批驳个别作品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讲好中国故事;加强中青年文艺人才研修培训,引导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艺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还要结合文艺实践和文联工作,通过主题化活动、艺术化表达、时代化创造、大众化传播、制度化落实等措施,进一步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任务更好地落细、落小、落实。(本报记者 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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