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任福建省委书记

2017-10-31 17:1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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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讯 日前,中央对福建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尤权同志不再兼任福建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于伟国同志任福建省委书记。

  10月28日,福建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建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于伟国同志1955年10月出生,山东威海人。曾任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2006年11月后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厦门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2015年11月任代省长,2016年1月任省长。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

  于伟国简历

  于伟国,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威海人(江苏太仓出生),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编辑。

  1973.01——1973.07,江苏省太仓长江化工厂工人

  1973.07——1977.07,太仓布厂工人,干部,厂党支部副书记

  1977.07——1979.09,太仓县城厢镇团委书记

  1979.09——1983.07,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5.12,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干部

  1985.12——1987.10,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处级调研员,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副处级调研员

  1987.10——1991.05,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研究组生平研究小组副组长

  1991.05——1995.08,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正处级、副厅级秘书(为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丁关根秘书)

  1995.08——1997.12,挂职任福建省厦门市市长助理

  1997.12——1999.04,厦门市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

  1999.04——1999.11,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99.11——2001.08,厦门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1.08——2002.05,厦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5——2005.01,厦门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5.01——2006.08,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

  2006.08——2006.11,福建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6.11——2007.02,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02——2008.04,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编委副主任

  2008.04——2009.06,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省委编委副主任

  2009.06——2010.01,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0.01——2012.01,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1——2013.04,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3.04——2013.05,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

  2013.05——2015.11,福建省委副书记

  2015.11——2016.01,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16.01——,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八届福建省委委员、常委,第九届、十届福建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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