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拢村干部,插手地方工程建设,16名涉黑被告人当庭认罪

2019-06-19 17:44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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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19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刘辉)6月19日,蔡甸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钟某某等16名被告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职务侵占、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等11项罪名。首犯钟某某等16名被告均当庭认罪。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某某于2007年1月因抢劫罪刑满释放后,在地下赌场从事高利贷活动,后陆续将被告人曾某、王某、刘某、阮某、陈某、蔡某等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笼络至身边,形成黑社会组织。

  从2009起,该组织盘踞蔡甸区、汉南区等地,通过在地下赌场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等方式非法敛财,豢养组织成员、支持组织活动,并有组织地以暴力手段确立、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和影响。

  2011年至2018年,该组织又多次拉拢、腐蚀蔡甸区玉贤镇某村村委干部,插手地方工程建设行业,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职务侵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据了解,本案有8名被告人未聘请律师,法院委托司法局为8人指定律师提供辩护。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人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控辩意见。

  庭审现场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包括首犯钟某某在内的16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悔罪。蔡甸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等60余人全程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刘思】

  (作者: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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