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哗哗、百惠 、新生贷全是套路,9名涉黑人员获刑
汉南区法院公开审判现场照片。通讯员邹桦摄影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0日讯 打着“钱哗哗”“百惠”“新生贷”名号的小额贷,其实全是套路贷。6月18日,汉南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套路贷”涉黑案,徐某祥等9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汉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徐某祥以其母亲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武汉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3到4月间,徐某祥与同案人员李某伟相互勾结,共同出资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同年9月至12月间,徐某祥与李某伟陆续招募成员20余人,租赁办公场所,以“钱哗哗”“百惠”“新生贷”为名,组织并实施的“套路贷”犯罪。
徐某祥及李某伟在“公司式合法经营”掩盖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取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 “套路贷”手段,在短期内迅速抬升借款人的债务负担,并安排催收人员找到借款人,采取威胁、滋扰、尾随等多种暴力手段,迫使借款人接受明显超出实际借款数额和约定利息的还款数额。
汉南区法院公开审判现场照片。通讯员邹桦摄影
据办案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警方统计,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间,徐某祥等人发放贷款300余笔。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16起16人,非法拘禁1起1人,聚众斗殴致2人轻微伤,车辆受损的危害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汉南区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祥及同案人员李某伟为首的犯罪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对徐某祥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组织成员也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1年6个月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等四所学校共计百余名学生列席旁听,接受法治教育。(记者贾雪梅 尹勤兵 通讯员邹桦 张超 谢威 宗姚琪)
【编辑:朱曦东】
(作者:贾雪梅 尹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