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报公益律师团 2017-11-13 15:33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调整字体 长报公益律师团:您好,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对于买家来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买家只需要找卖家维权即可。若电商平台或快递公司承诺愿意直接承担责任的,当然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