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锁定基本生态线环境保护:武汉提出“十不”

2014-08-19 17:3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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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决定》是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定位仪”,它运用集体的力量,锁定城市增长边界,给生态发展留足空间,为1000万武汉人民营造一个美丽、洁静、清新的生存环境。

  为形成这份《决定》,市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各带一组,赴江夏、蔡甸、新洲、汉南、黄陂、东西湖6个新城区开展调研,逐区了解建设用地、生态用地数量,为形成最终调研报告提供量化的理论支撑。

  也就在这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提出了“十不”:一是不能填江;二是不能填湖;三是不能“摊大饼”式地无边界扩大城市建成区;四是不能环湖“铁桶式”地开发,把湖岸线建成有钱人的私家花园;五是不能沿着道路控制线建房子,要尽可能多地留出绿地,建街心花园;六是不能看到旧房子就一拆了之,要保护城市肌理;七是不能只顾拓宽道路,而忽视道路层网及“毛细血管”的建设;八是不能因为没地方停车,就乱建停车场;九是不能没有快速交通系统;十是不能没有地铁。

  与《决定》相呼应,常委会已经出台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城市公园管理条例、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条例、东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同时,又启动修改《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工作,让多部涉及环保的法规力保绿色生态环境的空间布局。

  2014年的武汉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是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决定的续集,贯穿于全年以及监督的各项工作之中。

  善谋大事、敢抓要事,市人大常委会把重大事项决定放在促使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相适应的重要位置,统筹兼顾,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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