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效果持续显现 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加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五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事业有序发展,污染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生态文明理念逐步确立,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一、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开始确立
70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我国的环境问题逐渐累积显现,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建立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体系,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走出了一条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道路。
(一)上世纪70年代后,环境保护理念初步形成
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孕育,上世纪70年代正式拉开帷幕。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第一个里程碑。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写入宪法,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改革开放到世纪之交,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不断完善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随着工业生产和城市发展规模扩大,我国生态环境日益严峻,社会各界对环境问题愈发重视,国家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环境保护事业步入有序发展时期。“六五”期间,环境保护首次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正式把环境保护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七五”期间,我国发布首个五年环境规划——《“七五”时期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从此环境保护成为国民经济与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八五”期间,我国提出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指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九五”期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十五”期间,党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02年第一部循环经济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国污染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开始向全过程控制转变。“十一五”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强化资源管理,建立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
(三)新世纪以来,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世界文明形态的演进、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党的宗旨责任、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视野,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论、新战略,推动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概括了生态文明的主要内涵,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和世界携手共谋全球生态文明的共赢全球观,构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内核,是新时代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有力推动了我国生态文明事业发展实现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继出台,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制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分别简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施行,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党的十九大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着眼未来,进一步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作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
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生态状况逐步改善
70年来,随着环境保护理念的深化,国家不断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逐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生态保护和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一)环境保护投入跨越式增长
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状况变化,我国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增长,特别是从“十五”时期开始,国家积极拓宽环境保护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保障水平,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开展。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大幅提升。80年代初期,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每年为25-30亿元,到80年代末期年度投资总额超过100亿元,“九五”期末投资总额达到1010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突破1%。“十五”期末,投资总额达到2565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7%;“十一五”期末,投资总额达到7612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84%;“十二五”期末,投资总额达到8806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28%。
2017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539亿元,比2001年增长7.2倍,年均增长14.0%。其中,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86亿元,增长8.3倍,年均增长14.9%;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682亿元,增长2.9倍,年均增长8.9%;当年完成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保护投资2772亿元,增长7.2倍,年均增长14.1%。
(二)林业生态建设效果显著
林业投资持续增加。2017年,全国林业投资完成额为4800亿元,比2012年增长43.6%。其中,生态建设与保护投资2016亿元,增长25.7%;林业支撑与保障投资614亿元,增长175.6%;林业产业发展投资2008亿元,增长144.6%。
植树造林工作成果丰硕。2018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707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38.5%;其中,人工造林面积360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50.9%。2019年2月英国《自然·可持续发展》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指出,从2000年到2017年全球新增的绿化面积中,约四分之一来自中国,居全球首位,其中的贡献主要来自于中国巨大的人工造林面积。
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9-2013年)结果,全国森林面积2.1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森林蓄积151.4亿立方米。与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73-1976年)相比,森林面积增加0.9亿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8.9个百分点,森林蓄积增加64.8亿立方米。
(三)自然生态保护不断加强
自然保护区迅速增加。2017年,全国自然保护区达2750个,比2000年增加152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717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49.9%。
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形成。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并存,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2013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万公顷,湿地率5.6%。纳入保护体系的湿地面积2324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43.5%。与2003年首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同口径相比,湿地面积减少340万公顷,减少8.8%;受保护湿地面积增加52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13.0个百分点。
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持续加大。2017年,全国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584万公顷,比2000年增加4488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90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6.5%。
荒漠化沙化趋势逐年好转。根据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截至201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1.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2%;沙化土地面积172.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9%。与1999年完成的第二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相比,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6.2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2万平方公里。自2004年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以来,连续三次监测结果均显示荒漠化沙化面积呈持续缩减趋势。
三、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治理成效日益彰显
70年来,我国污染防治意识逐步加强,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陆续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防治成效日益显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和明显改善。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不断显现
污染减排既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彻底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198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明确提出“对流域、区域、城市、地区以及工厂企业污染物的排放要实行总量控制”,成为我国污染总量控制制度的起源。“九五”期间,首次制定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12项污染物指标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并层层分解落实,以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为抓手,大力推动总量控制计划的全面实施。
“十五”期间,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我国开始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6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控制目标。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549万吨,比2000年增长27.8%。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等治污减排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污水处理收费、脱硫电价等有效政策措施,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万吨,比2005年分别下降14.3%和12.5%,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将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扩大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提出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10%、8%、10%的约束性目标。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24万吨,氨氮排放量23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5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851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12.9%、13.0%、18.0%和18.6%,均超额完成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十三五”规划纲要继续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列为约束性指标。201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7年下降3.1%、2.7%、6.7%和4.9%,均完成2017年排放总量降低目标。
(二)大气污染防治提速发力
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十条”,提出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重点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全面推行。“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18%。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开展,“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完成,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
全国空气质量逐年提高。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35.8%,比2015年提高14.2个百分点。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9.3%,比2015年提高2.6个百分点;重污染及以上天数比例为2.2%,比2015年降低1.0个百分点。
城市颗粒物浓度逐步下降。2018年,全国338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8.4%;PM2.5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2.0%;PM2.5未达标城市(基于2015年PM2.5年平均浓度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年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10.4%。
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浓度显著下降。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了48%、39%和32%。北京市PM2.5大幅下降,从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51微克/立方米,下降43%。
温室气体排放大幅降低。2018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45.8%,提前完成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的目标,为实现中国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奠定了坚实基础。
酸雨区面积明显减少。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2018年,全国酸雨区面积约53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5.5%,比2013年降低5.1个百分点,酸雨区面积呈逐年减小趋势。
(三)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陆续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制定并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发布“水十条”,出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水陆统筹、河海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良好。
地表水水质总体向好。2018年,全国地表水1935个水质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比例为71.0%,比2016年上升3.2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6.7%,比2016年下降1.9个百分点。
河流水质不断改善。2017年,全国24.5万千米的河流水质状况评价结果显示,全年Ⅰ~Ⅲ类水质河长占78.5%,Ⅳ~Ⅴ类水质河长占13.2%,劣Ⅴ类水河长占8.3%。其中,Ⅰ~Ⅲ类水质河长比例比2016年上升2.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河长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湖泊水质有所改善。2017年,全国123个湖泊共3.3万平方公里水面水质评价结果显示,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32个,Ⅳ~Ⅴ类湖泊67个,劣Ⅴ类湖泊24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6.0%、54.5%和19.5%。其中,Ⅰ~Ⅲ类水质湖泊占比较2016年上升0.9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2018年,全国近岸海域417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74.6%,三类海水占6.7%,四类、劣四类海水占18.7%。其中,一、二类海水占比较2016年上升1.2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占比上升2.4个百分点。
(四)土壤污染防治逐步开展
土壤污染防治政策陆续发布。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十条”,是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首个纲领性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之后陆续出台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201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认真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并规定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
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开展。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大力实施。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2018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2263万吨,较上年减少46.5%;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清废行动2018”挂牌督办的1308个突出问题中1304个完成整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存在问题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在2018年全部完成整改,净土保卫战有序稳步推进。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70年来,我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历了从零起步到迅速发展的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改善。
(一)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
环境基础设施投资[1]快速增长。2017年,我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86亿元,比2001年增长8.3倍。其中,燃气投资567亿元,增长5.9倍;集中供热投资778亿元,增长7.6倍;排水投资1728亿元,增长6.1倍;园林绿化投资2390亿元,增长12.2倍;市容环境卫生投资623亿元,增长9.8倍。
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4.5%,比2000年提高60.2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7%,提高39.5个百分点[2];用水普及率98.3%,提高34.4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96.3%,提高50.9个百分点;集中供热面积83.1亿平方米,增长6.5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0.9%,提高12.7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0平方米,增长2.8倍。
(二)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日益得到改善。
2017年,全国建制镇污水处理率49.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1.2%,供水普及率88.1%,燃气普及率52.1%。全国乡污水处理率17.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3.6%,供水普及率78.8%,燃气普及率25.0%。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1.7%,比2000年提高36.9个百分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奋斗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和长足进步,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旧严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注: [1]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包括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投资。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2001年相比,提高39.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能源司)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