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次明确武汉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2014-09-26 15:3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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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昨日,国务院全文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涉及长江沿线11省市,人口和生产总值超过全国40%区域的经济战略,正式提出将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

  《意见》明确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同时下发的附件《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提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到2020年,要建成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便捷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统计数据显示,两份文件共有29处提及武汉,多项重要表述也与武汉发展直接相关。

  明确武汉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加快江汉运河、汉江等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以航运中心和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

  铁路建设方面,在重点项目中,建设九江至武汉、武汉至西安等快速铁路。

  强化武汉等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形成长江上中下游机场群。

  建设高等级广覆盖公路网。建成连通重点区域、中心城市、主要港口和重要边境口岸的高速公路网络。

  统筹规划建设过江通道,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推进铁路、公路、城市交通合并过江。

  加快建设武汉等1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发挥武汉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作用

  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机制,以中上游地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推动产业协同合作、联动发展。发挥武汉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引领示范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以沿江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载体,以大型企业为骨干,打造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家电、纺织服装等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长江口造船基地和长江中游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制造基地。

  完善武汉等信息网络骨干节点

  推进信息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武汉等骨干节点,进一步加强网间互联互通,增加中上游地区光缆路由密度;推进沿江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沿江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

  培育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意见》首次提出五大城市群:以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和成渝三大跨区域城市群为主体,以黔中和滇中两大区域性城市群为补充。

  对长江中游城市群,《意见》用“培育发展”的表述:增强武汉、长沙、南昌中心城市功能,促进三大城市组团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增长极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示范区。优化提升武汉城市圈辐射带动功能,开展武汉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

  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长江经济带发展,《意见》提出,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等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之间协商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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