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四类人员”进行集中收治和隔离?

2020-02-19 06:41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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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 (记者罗兰 通讯员袁皓)“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国际公认的防控传染病三大措施。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专家认为:我市对“四类人员”进行集中收治和隔离,是遵循《传染病防治法》防控新冠肺炎的有力举措。专家表示,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严格隔离效果十分明显,反之也留下了许多教训。

  一问:新冠肺炎的传染性有多大?

  专家: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病毒,人类对于它的认识依然非常有限。近日发布的国际研究表明:新冠病毒S蛋白与细胞ACE2的亲和力是SARS的10到20倍。这可能意味着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的传染性相比SARS要高出很多。除了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常见传播途径之外,研究人员又发现了气溶胶也存在传播可能。

  二问:四类人不集中隔离有哪些危害性?

  专家:四类人是指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根据相关规定,都需要到相关医院及场所接受集中隔离和治疗。此举可有效防止疾病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由于一些病例在尚无症状的潜伏期就已具有传染性,因此已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该进行集中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有效措施,将使每一位患者得到及时治疗,使所有潜在人群处于保护之中。

  三问:健康人去公共场所被传染的可能性大吗?

  专家:关于这个问题,有一个真实的事例。1月16日,王先生邀约12名大学同学在武汉一家餐厅包房聚餐。当时王先生已经开始发低烧自以为只是“感冒”了,但考虑到是自己做东,于是带病组织了这场活动。人到中年又相会,一行人把酒言欢至深夜才各自散去。1月 20日,王先生发现吃退烧药没有用了,便于1月23日就诊,24 日确诊为新冠肺炎,29日病情急速恶化,因呼吸衰竭抢救无效离世。这次聚会之后,又有4名同学先后发病并确诊,其中2名出现严重并发症,2名同学出现不同程度的肺部病变。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公共场所聚会,聚餐等活动,人与人之间近距离接触增加,被感染的机会也会增加。

  四问:四类人居家将带来怎样的安全危害?

  专家:2月11日,中国疾控中心发布聚集性疫情83%发生在家庭中,一代病人占 22%,二代病人占 64%,也有个别的会出现三代甚至四代。在流行病调查中我们发现了大量类似案例。

  1月21 日,王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就到附近一家私人门诊开药服用,27日因症状加剧住进了公立医院并确诊。王先生的日常起居由妻子照顾,两人同吃同住,这期间均没有采取隔离措施。1月25日妻子也出现发热症状。

  前来探望的女儿、儿子也先后出现了发热症状。经确诊,王先生和妻子症状较为严重,儿子和女儿的肺部影像将发生改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还锁定了其他亲友共十名密切接触者。

  在武汉实行交通管制之前,可以发现患者数位甚至十数位密切接触者。而此后大家都有了隔离意识 ,密 接者明显减少。由此可见,进行小区封闭之后,将进一步提高防控效果。

  【编辑: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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