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疫情期间“(开车)不戴口罩记6分”,武汉交警:谣言!
这则谣言首先出现在山东。2月10日,泰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泰安网警巡查执法”发布消息辟谣称:“近日,一则‘道路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的截图在网上流传,内容显示为‘【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JX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戴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经核实,该信息是虚假信息!”
泰安警方解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戴口罩驾驶车辆被记分的处罚并没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该短信内容无法可依,属于虚假信息!
对此,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则消息为虚假消息,民警执法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
【编辑:陈冀滨 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