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高铁过村地价疯长 佛山欲毁廉价租赁合同

2012-08-26 08: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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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近年来,广东珠三角一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纷纷将其经营管理的建设用地出租获取稳定收益。随着地价的不断攀升,原来不起眼的农村集体土地成了房地产商和商业开发商眼中的“香饽饽”,早年与开发商签订了廉价长期租赁合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甘“吃亏”,试图撕毁合同收回土地。于是,纷争频发。

    日前,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大都村村委会与村土地的承租方力源公司围绕土地增值展开了一场利益博弈。

  5年前:村民们敲锣打鼓请进“财神爷”

  与力源公司签下“天价”租金:前五年每年6100元/亩,之后每三年递增10%

  诉讼的双方,是佛山市顺德区力源物流城有限公司(下称:力源公司)与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民委员会和大都村股份合作社(下统称:大都村)。

  面对这场官司,力源的董事长庞国棋心里很不是滋味,“五年前,大都村可是敲锣打鼓把我们迎进来的。”

  大都村所在的陈村镇是我国著名的花卉之乡,东临番禺,西接禅城,北靠南海、广州,地理位置优越。但由于长期以花卉种植业为主要产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村民的实际收入并不高。

  2006年年底,力源公司到陈村考察以经营金属加工、贸易、仓储和物流配送为主的金属物流城项目时,大都村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商机。2007年4月,经过多方比较和商谈,大都村以位于佛山一环出口、毗邻佛陈立交的地理优势夺得力源金属物流城项目。

  同年4月4日,大都村敲锣打鼓地迎来了力源公司的签约代表。双方正式签订《大都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大都村将佛陈路以南、一环路以西的大都村土地(约560亩)租赁给力源公司,租赁期限为40年。

  根据合同约定,力源公司给付的租金自签约开始,前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6100元,之后每三年递增10%。这个价格在当时已是“天价”。“相比当时,周边地价一般为每年每亩2000元左右的价格,我们给的条件相当诱人。”力源公司声称。而每年340多万元的租金收入和众多的商贸、就业机会,也让村民们对这个招商引资项目十分满意。

  为了留住“财神爷”、增强投资方力源公司的信心,大都村在土地租赁合同中书面明确表示,“不管现在或将来的法律对本合同的部分租赁期限是否有效作任何规定,甲方(大都村委会、大都村股份社)都自愿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40年)履行合同。”否则将双倍赔偿力源公司利润损失。

  合同签订后,力源公司投入上亿元资金对承租土地进行了平整、开发和建设。2008年,力源金属物流城正式建成,并对外招商经营。

  随着金属物流城的日渐繁荣,双方的合作关系开始起了微妙的变化。

  1年前:村民大会表决通过“驱赶”决议

  4年前的广州南站建设项目打破了宁静。去年村委换届选举,新班子以承诺“赶走力源,收回土地”为竞选口号得以上台

  2008年,一个项目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作为高铁始发站的广州南站建设项目落户与陈村镇相邻的番禺钟村。陈村的地理位置开始变得突出,各类房地产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入。

  2009年7月,万科地产以21.5亿元拿下与大都村毗邻的潭洲村登州商住地块。登州村民每人每年高达几十万元的分红款让大都村村民十分眼红,也彻底击碎了大都村村民对力源项目的期待。一场撕毁合同的风波开始暗暗涌动,大都村内部对是否将土地继续租赁给力源公司的问题起了分歧。

  由于当初对租用土地具体面积约定不明,为了避免纠纷,2010年7月23日,力源公司与大都村委会及大都村股份社又签订了《大都土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经实际丈量,双方确认租赁土地面积为561.3亩,其他合同条款不变。

  补充协议签订后不久,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的力源万万没有想到,村民并不买账。反对将土地继续租赁给力源公司的部分村民开始到广东省各级信访部门上访。村民们认为村委会、股份社出租给力源公司的土地未经全体股东同意,并且存在租金低、租期长、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问题,要求将已出租土地收归大都村集体管理使用。同时,部分村民甚至有组织地到力源金属物流城门口聚集抗议,采取封堵路口、禁止商户车辆出入等方式阻挠物流城正常经营。

  2011年4月,大都村举行了村委换届选举,以承诺“赶走力源,收回土地”为竞选口号的新一届的大都村委会和股份社领导班子上台。

  同年8月24日,新当选的大都村两委召集全体村民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举手表决通过“驱赶”决议:不再将土地租赁给力源公司。会后次日,该村将一纸解除合同通知书送到力源公司,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清场,拆除建筑物,将土地归还村民复耕。

  双方的矛盾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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