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存需求、发展需求,既有物质的,又有精神的。益民惠民,就是既要又好又快地发展经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又要持续提升城市的文化品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就是实现群众利益和意愿的过程,就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过程,就是倾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武汉市秉持这样一种理念和取向创建文明城市,所做的,是始终以造福民众为根本:市民抱怨的,再难也要攻克;市民期盼的,再小也不轻视;市民认可的,再好也不止步。他们着眼于民生大计,对涉及就学、就业、看病及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老大难”问题,立下“军令状”一一攻坚。
在“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理念的引领下,他们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心诚意解决群众反映的诸多问题。如过去,在公厕“方便”一次,收费5角,不少人感觉不便。为了让市民的“方便”更方便,市政府拨款1000万元,各区配套拨款1200万元作为经费保障,向全市免费开放了900座公厕。诸如此类的事,点点滴滴,看似很小,却让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到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好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武汉市创建文明城市以“益民惠民”为重,是顺民心的睿智选择。而正因为顺了民心,所以激发了广大市民投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许多市民不但自觉讲文明,而且主动做文明创建的志愿者。这也正是创建活动如火如荼的一个重要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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