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物价部门今年查处的举报案例中,最突出的“弄巧”行为是降价促销。每到小长假、黄金周,商家打出“让利做活动”招牌,以比“原价”低的价格出售商品。按照物价法规,原价应为“做活动”前7日内实现成交并有销售记录的最低价格。物价人员在查处中发现,不少商家价格标签上的“原价”根本不是成交过的最低价格,有的甚至是虚构价格。
常见的价格“弄巧”行为还有:明明是武汉生产的商品,价格标签上却写着外地产;有的标明全场一律打折,到了分柜却称不参加打折活动。在背街小巷、插花地带、城乡结合部,“提篮作价,无须标明”成为普通现象。
此次行动全面推广硚口区明码标价管理经验,要求所有经营者使用规定的标价签,货价对位,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物价员等要素,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通过3年的规范整顿,使全市学校、医院、服务业、房地产、殡葬、供电、供水、电信、邮政、物业、烟草、旅游景点、家电维修等13个行业以及集贸市场、背街小巷、个体商业等全部明码标价,并逐渐从明码标价转向“明码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