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研究生得资助后退学是不诚信吗?

2008-01-02 09:21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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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 家住重庆万州区的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段霖夏因家贫,得到多人资助后悄然退学,四年以来只修完一门课。资助人之一李富华愤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段返还李赠与的现金共计四万元。今天上午,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引起各方关注。(中国新闻网)

  原告方认为,李与段系赠与合同关系,且是附条件的赠与,段负有义务将自己的捐助款用于求学,而段已经违背了这一义务,因此李请求法院撤销自己与段的赠与合同,要求段返还李赠与的现金。

  我觉得,与其说李富华告段霖夏不感恩,倒不如说是告他不诚信。我不是法律中人,不想就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合同是否有附加义务等进行辩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段霖夏确有欺骗资助人的嫌疑,不够诚信。单就这一点而言,李富华确实告得有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诚则无德,失信则不立。在现今社会,人与人之间如果缺乏诚信,也就没有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康的人际关系,久而久之,整个社会就会乱套,改革的成果就会付诸东流。需要指出的是,国人中像段霖夏这样“受助不感恩”乃至不诚信的人,不能说太多,但也不乏其人。这一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大问题,不得不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因此,“受助不感恩”,或者说“捐赠必感恩”,不应成为这场官司的审理重点,而应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要不要诚信上。我想,告者的真正目的恐怕并非要讨回什么“感恩”权。如果真是这样,捐赠者岂不是矮化了自己!尽管这场官司的胜负目前还不可预料,但如果法律不为诚信撑腰,那就压根儿失去了这场官司的标本意义。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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