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哪些人该公示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2008-01-09 09:1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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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湖南省纪委1月8日向外界通报:截至去年10月底,全省共有1924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新华社)

  在不少地方,官员们都将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视作头等“机密”大事,严禁向外透露。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譬如有人觉得这是自家的“隐私”,无须对外公开;有人担心这会给家属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甚至给他们造成种种不必要的麻烦……但最为重要的一条,官员们不敢把配偶子女们的从业情况捧到“阳光”下,是因为他们的家属都在重要单位的“肥岗”上呆着,怕因此而遭到质疑,露出以权谋私的尾巴来。而现在,湖南省不仅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还进行了公示,这无疑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一着妙棋、狠棋,按理,我们应该为之击掌才对。

  可笔者却要说:且慢为之喝彩。因为笔者注意到,湖南省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公示,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的。“一定范围”不言而喻,那就是这个公示不是面向全体公众的,是有限度的。试想,如果这个“一定范围”是指“官员范围”,只在一定级别以上官员当中公示,还有意义吗?自己的屁股红堂堂,怎么给别人医痔疮?大家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上都暗中动了手脚,彼此都有问题,谁会去捅别人的娄子呢?

  所以,面对湖南省公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做法,我想问一句,“一定范围”是个什么范围?如果不让民意最大限度地参与进来,那这种“公示”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示吗?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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