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厂家偷工减料“玩火” 咸宁警方刑拘嫌疑人

2012-07-18 10: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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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汪亮亮 通讯员王方 吕婧)灭火器厂家为了盈利,降低灭火器生产标准,非法获利150万元。日前,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将赵某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0年底,武汉志合消防安全设备公司法人许某到山东聊城市,对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进行考察,赵某接待了他,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以单价32元购买聊城消防器材公司生产的灭火器。

    赵某为降低成本,大肆偷工减料,非法获利达150余万元,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依法刑拘。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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