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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机动车“串道”现象仍严重

2009-06-24 10:45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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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哲一)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昨日(6月23日)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各行其道管理的通告》,严禁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上通行,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今日(6月24日),长江网记者专程来到香港路上,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短短五分钟就十几辆机动车从非机动车道上扬长而过。

 

 


  据悉,市公安交管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各行其道管理的通告》中严格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通行,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通行。同方向划有两条机动车道的,右侧为慢速车道,左侧为快速车道;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右侧二条为慢速车道,左侧一条为快速车道;同方向划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右侧两条为慢速车道,其余为快速车道。小型客车在快速车道行驶,其它机动车在慢速车道行驶。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只准在最右侧慢速车道行驶;领取驾驶证不满一年的驾驶人驾驶实习标志的小型客车,应当在右边的慢速车道行驶;划有公交专用车道的,公交车只准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其他机动车在规定公交车通行的时间内不得在专用车道内行驶,但摩托车应在公交专用道右侧行驶;快速车道行驶的车辆可以在慢速车道通行;慢速车道行驶的车辆不得在快速车道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在没有道路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车辆通过路口时,在划有导向标志的车道上,应按导向箭头所示方向变更车道,按导向车道行驶;车辆进入划有导向车道线的车道后,不得变更车道;遇道路交通堵塞或等候放行信号时,应在本车道内依次停车等候,不准越、压线停车。在交叉路口或进出临街单位需要转弯的;同车道前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暂时不能移动的;道路维修、改造、桥梁建设工程等施工占道的;上下桥梁需转弯进出匝道的;遇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车道数量由多变少或由少变多发生变化的。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车道的。

 

 

 

编者按:非机动车道上行人多,自行车多,机动车往这里走确实十分危险,长江网记者希望司机朋友们能够切实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珍惜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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