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餐饮行业最低工资增幅首次下降

2014-04-16 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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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叶圣凡 通讯员 胡文辉 余扬)2014年4月16日上午,经过劳资双方的激烈协商,《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14年版)出炉。依合同规定,我市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的1430元(中心城区)和1170元(远城区)提高到1545元和1263元,涨幅达8%。合同有效期内,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7.5%。合同首次对职工培训作出规定,要求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和武汉餐饮业协会分别代表武汉市餐饮行业职工方和企业方,在该合同上签字。合同有效期为今年4月16日至明年4月15日,共有17条。合同覆盖全市4万多家餐饮企业,40余万职工获益。

  在最后一轮协商前,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与武汉餐饮业协会已经进行过4次正规协商、沟通,协商主要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和职工培训、职工福利等问题展开。职工方提出,参照目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武汉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综合考虑湖北省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为保障餐饮行业职工有足够收入享有体面生活,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增长8%,工资增幅不低于9%为宜。此外,还提出了“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和“企业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工作服、住宿和其他福利”两点主张。

  “工资当然要涨,但是能不能比往年少涨一点?”企业方代表、武汉餐饮协会会长刘国梁介绍,去年是武汉餐饮业适应形势变化的“阵痛期”,有30%的的餐馆在亏损。尤其是一些高端餐饮行业受到巨大冲击,按照1.5%—2.5%足额提取劳动竞赛奖励经费难以执行,许多员工不愿意住单位宿舍。鉴于这些原因,同意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增长8%,但工资涨幅为7.5%,对劳动竞赛奖励经费的提取不规定固定比例,承认“住宿”包含在“其他福利”中,由企业自行掌握。经过协商,职工方对此表示接受。职工方代表、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李军说:“行业工资在考虑职工需求的同时,也应参考行业大环境的现状,7.5%的增幅,与全国2014年的经济增长目标一致,也能满足职工需求。”

  最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增长8%,工资增幅不低于7.5%。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业为职工免费提供工作餐、工作服和其它福利。

  2011年4月,《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出炉,被誉为工资集体协商“武汉样本”。协商工作开展四年来,餐饮行业职工得到最大实惠,全市餐饮企业一线服务员平均工资从2010年10月的1173元提高到2014年2月的1856元,涨幅达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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