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晚12时后武汉中心城区全面禁鞭

2011-02-16 20: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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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慧 通讯员 刘树建 夏洪波)2月16日下午,武汉市“禁改限”总指挥部发出总动员令,近5万保卫力量将各就各位,在元宵节期间严阵以待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全力打好今年春节“禁改限”最后的关键一仗。

  按照部署,明日凌晨开始,全市近万名民警及400台巡逻车将分片包干全市60余个重点燃放区域,全天候不间断的开展巡逻守控及法规宣传;各区、各部门3万余值守力量全员上岗,深入街道、社区、居民区控制燃放秩序。今晨始,市“禁改限”总指挥部工作人员深入各区对全市禁放点值守、零售点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各区、各部门对辖区加油站、车站码头等禁放点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确保禁放点安全无恙;同时,开展禁放点周边和居民区楼道、阳台等部位清除杂草杂木、清理易燃物品行动,消除火灾隐患。

  今夜,全市公安消防官兵进入一级战备状态,所有消防车和消防摩托车将开赴三镇街头,对56条重点线路进行巡查,随时处置初始火情;市、区、社区三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社区安保队、义务消防队员继续加大责任区内巡查,及时处置火警。此外,全市662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自今晚11时必须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并连夜将剩余的烟花爆竹装箱封存,等待市烟花爆竹公司前来回收。该公司将于2月18日(正月十六)凌晨开始进行回收,至21日回收完,并做好安全运输、储存工作。明晚11时后,市安监、工商部门将来到零售点收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市“禁改限”总指挥部提醒市民,家中存有烟花爆竹的,一定要在元宵节晚12时之前,在规定的燃放时段内燃放完毕,不要将未放完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燃放时,千万要注意安全,做到依法、文明燃放,平安祥和过元宵。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正月十五晚12时以后,禁放区开始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将被公安机关处以100至500元的罚款;违反《治安处罚法》的,将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市“禁改限”总指挥部希望广大市民,在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时,别忘了遵守以上规定,用自己文明的举动,给他人留下安宁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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