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政策扶持20人以下企业

2011-05-10 07: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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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 周海滨)雇员20人以下、资本30万以下的企业,今后将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收费、税务登记等费用,还将获得财税、投融资等一系列优惠。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民创业 大力推进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城市中首个基本免除注册费

  市长唐良智表示,要切实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对较繁琐、费用不高的环节,要切实砍掉一批,下一步将对微型企业免收工商、税务登记等方面的费用。“微型企业人手少,但办手续和大企业一样多,办事难、复杂,可考虑在区政务中心设置一个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企业提交材料、办事,审核和盖章都简单,力求一张纸就可解决企业的办事程序。”

  据了解,目前我市每年企业注册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费约5000万元,其中微型企业收费占大部分。市工商局负责人称,此前武汉市对转业军人、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高科技企业的注册登记都已免费;微型企业也免除后,武汉将成为大城市中首个基本免除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城市。 

  重点扶持劳动密集、科技型微企

  按昨日审议的初步实施意见,我市对微型企业的界定为,雇员人数在20人以下、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下,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企业。

  该意见提出,力争从今年开始,每年新增微型企业2万户,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计划5年扶持企业10万户,吸纳就业50万人以上。

  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微型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游、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链配套加工等微型企业,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餐饮、家政、社区服务等民生型服务业微型企业。

  发放1万元以下服务补贴券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首次利用经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务活动的,给予不超过年费用50%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微型企业参加由政府主办的各类展会活动,对参展企业的展位及宣传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对有需求的微型企业一次性发放1万元以下服务补贴券,抵扣微型企业向经认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购买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财税代理、法律顾问、资产评估、融资等服务费用的支出。市经信委介绍,去年政府补贴券投入500万元,今年将投入1000万元。  

责编: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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