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将启用新绩效考核办法
(长江日报)(记者 杨文平 通讯员 武智勇)近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卢国祥到市工商局调研治庸问责工作。记者获悉,该局即将全面启动施行新的绩效管理体系,其中在工商所年度绩效考核中,将对在主城区、远城区、开发区分列第一名的工商所长提拔使用,对分别排名末位的工商所长予以免职。
跟以往相比,新办法突出数字绩效模式:把市工商系统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内容归纳为共同、管理、业务等三大类,共23项考核项目,63个考核指标,116项评分标准,为每名公务员依据所处岗位量身定做个人考核表。
据悉,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惩挂钩,对考核成绩靠前人员给予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奖励,对考核成绩靠后人员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就地免职、待岗培训等处理。
卢国祥充分肯定市工商局通过定岗定责创新绩效管理体系的做法,认为这一办法将考单位与考人、考事与考人、定性考与定量考等有机结合,体现了定责、履责、问责的统一,体现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体现了从严管理班子和队伍的精神,符合市委关于治庸问责工作的总体思路。他要求该局在施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提升,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为全市治庸问责长效机制建设探索经验、提供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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