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2013年承诺整改的“十个突出问题”
第一类是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重点解决的有关问题,即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等问题。第二类是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即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结合部乱象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城市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问题;水、电、气公共服务企业工作流程不优、服务水平不高问题;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较弱问题。第三类,去年整改的“十个突出问题”中需要进一步深化解决的问题,即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违法建设屡禁不止问题;湖泊保护和污染治理不力问题;交通秩序差问题。
2月20日上午,武汉市公布了2013年承诺整改的“十个突出问题”
根据统计测评,2012年度“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综合电话抽访、社会集中问卷测评和检查考核等三方考评结果,27个责任单位的平均考评成绩为83.53分,各单位考评成绩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其中“进一步清理部门职责问题”、“全面落实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新审批流程问题”、“解决新城区工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等承诺整改工作成效显著,考评成绩排名居前,社会反映良好。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问题的承诺单位市交委,则给予通报批评。
据悉,为保证“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如期兑现,今年将致力于在“建”字上下功夫,坚持整治与建设并行,重点推动问题整改由“治”向“建”转变,而且更加侧重于“建”,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出“常态”。
年终考核时,市委、市政府将把各责任单位是否具有“建设”举措作为考核标准,年底检查结硬账。同时,将进一步延伸和拓展电视问政功能,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确因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导致的履责不力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治庸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会上,各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宣读了承诺整改的内容,向社会作出了“十个突出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
责编: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