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首创食品经营行政审批“两证合一”

2014-06-26 17:41 来源:
调整字体
(通讯员臧庆 潘露 长江网记者 吴晓敏)6月26日,长江网记者获悉,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明确混合业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意见》,将为兼具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等混合业态的食品经营者提供“两证合一”的行政审批简化服务。

  在饼屋里买了一些糕点,再要上一杯奶茶,在店里找个地方坐下来,享用完糕点饮料再出门,这种新的消费模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欢迎。饼屋售卖糕点,是一种食品流通经营行为。在饼店里摆上桌椅供消费者喝奶茶,饼屋就提供了餐饮服务。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同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个证件。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新规,将改变这种状况。新规对兼具从事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混合交叉业态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界定和细分,对其许可管理工作作出规范,即按照主营业态核发其中许可证件,按主营和兼营分别标注许可项目。此举改以往两次许可、发两种证,为现在一次许可、发一种证。

  “以前我们一个店要办理两个证件,不仅审批时间长,而且提供的申请材料有部分重复。”武汉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一般每个证件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两个证件就需要耗费两周的时间。虽然办证不要钱了,但是员工整理资料、一来一回送申报材料都是需要人力成本的。而这两个证件审批时需要的不少材料都是重复的,比如都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员工健康证、店面布局图等。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制处调研员范绪渊介绍,“双证合一”指的是对兼具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混合业态食品经营,按其主要经营业态确定许可事项,指导其对主营范围和兼营范围一并提出申请。审查合格后,根据其主营业态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主营和兼营项目分别核定主营和兼营范围。与现实丰富的食品经营方式相比,现行法规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涉及具体类别、项目、品种的划分标准和方法相对滞后。针对兼具从事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的许可和监管工作,武汉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按照即将修订《食品安全法》的精神,本着依法合理、高效便民原则,探索实施一证许可、分类监管规范措施,对兼具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经营的许可管理工作提出了规范性意见。这项举措的出台,是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带来的红利,它破除了传统分段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基于项目品种分类许可管理方式,落实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从重审批到强监管的一次积极探索。

责编:朱德华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