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在第3季度湖泊保护排名中心城区中摆尾
(通讯员 喻正茂 马陟)近日,武汉市湖泊管理局通报2014年第三季度全市湖泊保护工作考核情况,公布了17个区(功能区)的湖泊保护工作考核排名。
将17个区(功能区)按中心城区、新城区、管委会三个行政区类别分别排名。2014年三季度湖泊保护综合排名如下:
中心城区排名:江岸区、江汉区和青山区(并列第二)、武昌区、洪山区、汉阳区、硚口区。相比2014年2季度,江岸区由第3名升至第一,取代江汉区上季度第一的位置;青山区保持第2名;而硚口区从第3名下降到第7名。
新城区排名:东西湖区、汉南区、新洲区、蔡甸区、黄陂区、江夏区。相比2014年2季度,东西湖区由第6名上升至第一,取代汉南区上季度第一的位置;江夏区由第3名下降到第6名。
功能区排名: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水域管理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建设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水务局。相比2014年2季度东湖风景区水域管理局保持第1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水务局由第2名下降到第4名。
为了鼓励各区自主开展湖泊治理工作,湖泊保护考核对各区湖泊整治工程,采用了加分的方式。第3季度,江岸区鲩子湖治理、江汉区菱角湖治理、东西湖区马投谭公园改造、蔡甸区后官湖岸线建设、汉南区牛海湖治理、新洲区柴泊湖岸线整治都获得了3分的加分。
为了鼓励各区重视湖泊保护宣传工作,湖泊考核还对正面宣传采取加分和负面报道减分的方式。第3季度江岸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东湖风景区都因开展湖泊保护正面宣传报道,获得了0.5分至2.5分的加分;江汉区由于有负面报道扣减1分。
2014年第三季度湖泊考核更加注重对湖泊基础工作的精细化,中心城区的江岸区、新城区的东西湖区、功能区的风景区基础工作失分较少,在总分上领先于其他各区,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中心城区的硚口区、新城区的江夏区、功能区的高新区因在落实湖泊管理责任制、湖泊普查、湖泊巡查检查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足,失分较多,名次靠后。
本季度名次排定后,市水务局将按年初的以奖代补方案兑现第三季度湖泊考核奖金:中心城区水务局,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新城区水务局,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功能区水务部门,第一名奖励5万元。
市湖泊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首次将湖泊保护列为市级目标绩效,2014年在绩效考核中,对违法填湖实行“一票否决”。因此,各区湖泊保护综合管理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市级绩效考核。下一步,市湖泊管理局将结合已开展的三个季度全市湖泊考核工作中取得经验,在征求各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2015年湖泊保护重点工作,修改完善全市湖泊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力求将全市湖泊保护考核工作做到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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