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成立庇护中心为受家暴妇女提供安全港湾

2014-11-25 16: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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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韩艳 刘雅琼)遭受家庭暴力该怎么办?今日起,武汉受暴妇女将有一个安全港湾进行临时庇护。第十六个“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武汉市受暴妇女庇护援助中心在市妇联正式揭牌成立,中心将为武汉市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倾诉、情绪安抚、紧急庇护、法律援助、家事调解、后续救助等服务。

  据了解,全球35%妇女和女童遭受过身体或某种形式的性暴力,我国近90%家暴受害者为妇女,24.7%的女性曾遭受配偶辱骂、殴打、经济控制等不同形式的家暴,武汉市妇联每年受理约450起来电来访的家暴投诉,夫妻间暴力已成为导致离婚以及婚姻内潜在犯罪的主因。

武汉市受暴妇女庇护援助中心揭牌成立

  庇护援助中心为受暴妇女提供安全港湾

  11月25日上午,“武汉市受暴妇女庇护援助中心”在市妇联正式揭牌成立,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中心成立后将为武汉市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倾诉、情绪安抚、紧急庇护、法律援助、家事调解、后续救助等服务。因遭受家庭暴力而需要临时性庇护的受暴妇女,可持有效证件到中心申请庇护援助,临时庇护时间一般为1~3天,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中心工作人员将对受害者进行风险处境评估,建立心理庇护干预制度,对受暴妇女进行心理调解,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联系社区、人民法院、医疗机构、司法机关等多部门联动,为其提供相应服务。值得一提的是,该负责人指出,男性受家暴者也可前往妇联寻求帮助。

宫步坦代表反家暴志愿者发出“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的倡议

  揭牌仪式上,湖北省金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代表反家暴志愿者发出“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的倡议,倡议全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家庭,建设平安武汉,幸福武汉。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现场捐赠2万元反家暴工作经费,市妇联也将适时成立“武汉市受暴妇女庇护援助专项基金”,用于对受暴妇女的庇护和援助工作。

揭牌仪式现场

  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平介绍,10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8500多件,接到妇女儿童维权的咨询达到15万人次。

  武汉市受暴妇女庇护援助中心协作方、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向德平指出,家暴不仅是夫妻之间的事情,不仅严重侵犯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导致婚姻家庭和子女成长的不幸,还极易发展成暴力事件,危害社会的安定和谐,需要多部门联动一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向德平建议,反家暴工作要在妇联的统筹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包括公安、法院、检察、司法、教育、医疗等参与协作,还需要专业的方法与理念来支撑,受暴妇女庇护援助中心,集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为一体,通过相对固定的反家暴工作人员,隐蔽流动的庇护场所,科学有效的反家暴工作机制的庇护援助中心,将成为受暴妇女所需求的“安全港湾”。

  案例:现实版《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女子遭受十年家暴

  12年前一部名为《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红遍大江南北,引起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上个月,一起现实版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武汉上演。妇女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今年10月份,32岁的刘女士(化姓)带着满脸伤痕到妇联求助,称自己受到丈夫家庭暴力数十年。刘女士介绍,自己是全职家庭主妇,老公一个人养家,对自己非常宠爱,但是不允许她与任何男性接触,并将其禁锢在家里,一旦发现她与男性接触,就动手打她,一动手就欲罢不能,冷静后又痛哭流涕跪求原谅。家庭暴力持续数十年,每次念及多年夫妻感情,刘女士都原谅老公,但常年的家庭暴力让她身心受伤,于是到市妇联求助。

  市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听刘女士倾诉后,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她进行心理辅导,并为其申请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以及经济控制4种,许多受暴妇女本着“家丑不外扬”以及不忍心家庭破碎的心态,对于家庭暴力长期隐忍,造成了受暴妇女身心受伤,也成为婚姻内潜在犯罪以及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反家暴法征求民意:政府应为受害者提供应急庇护

  近年来,由于妇女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各级妇联组织、司法部门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反家暴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11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共6章41条,包括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意见稿明确提出,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指定庇护场所,为遭受家庭暴力暂时不能回家的受害人提供应急庇护和短期生活救助。

  意见稿还首次明确家庭暴力的范围是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此前备受关注的“未婚同居以及离异后发生家庭暴力是否属于家暴范围”则在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明确,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调整。法律人士指出,反家暴法的出台,必将为反家暴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责编: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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