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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取借读费 已责令退费

2009-08-31 08:11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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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王德华)鄂州市城区某中学以赞助费的名义,收取明令禁止的借读费。
  前日,一名学生家长称,他到某中学给孩子报名时,该校要求收取800元的借读费,否则不接受报名。该校一名工作人员称,许多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求入学,而且这些学生的家长愿意赞助学校一些费用,于是该校收取了一些费用并接受这些学生报名。
  昨日,鄂州市教育局称,已责令该校停止变相收取借读费,将收取的10名学生借读费退还学生。同时,将组织多个专门检查小组,对全市中小学报名收费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将及时纠正、查处和曝光。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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