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首座爱心献血屋 因为违法建设遭拆除
(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程正华)昨日,监利县中心血库在监利县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爱心献血屋,因违法建设,被监利县城乡规划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
位于监利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大楼西边的爱心献血屋,面积约100多平方米,按照国家标准拟设置体检区、采血区、休息区等,开建至今不到一周。因部分构筑物被拆除,该县的第一座爱心献血屋将无法按期投用。
按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这座爱心献血屋并没有依法办证。为此,8月30日,该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县城乡规划局对其分别下达了《建设违法行为停止通知书》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停止通知书》。
而该县中心血库主任何建军认为,血库建爱心献血屋是为百姓谋福利,目的是为无偿献血市民提供一个舒适的献血场所,宣传献血工作。而且,爱心献血屋是租赁原监利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用于出租和存放药品的门面房改扩建而成,可以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益性工程也须经规划部门审批。”监利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朱正勇称,监利县中心血库建设的爱心献血屋属改建工程,未履行正常报批手续,该局依法拆除了其违法施工部分。
首座爱心献血屋被拆,在监利县当地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该县卫生部门某工作人员介绍,流动采血车有诸多弊端,冬天冷夏季热,空间狭小,需要外接电源或者自备发电机,各种配套设施不完善。从长远来看,还是应该发展献血屋。
记者随机采访的多位市民均认为,该县规划部门应“未雨绸缪”,将爱心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区建设规划,不是在简单地执行“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拆除”的职能。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在人流量较大的繁华地段设置献血屋,并将之作为基本医疗卫生设施提前规划,纳入建设范围。县政府应协调规划、城管、交管、供水、供电等有关单位提供方便,从政策上支持这一公益性工程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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