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火患”不力 问责全省24名消防大队长
(法制网 记者胡新桥 实习生刘志月 通讯员郭惠芹) 记者今日从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因“清剿火患”不力,全省24名消防大队长被问责,2个消防大队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0月19日至11月16日,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成立的4个督察组,对全省14个支队28个大队、56家大队列管单位,28个公安派出所及56家派出所的1800余份各类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并对37处省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有关负责人介绍,督察组发现部分消防大队对火灾隐患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执法力度偏弱、整改消除不彻底等问题。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湖北省公安消防部队“双百日维稳”督察问责暂行规定》,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对18名消防大队长作出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6名消防大队长,并责令2个消防大队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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